静谧的夜里,突然有火光冲天而起,映得那周遭景物皆似地狱修罗。
在一处山道上,一辆马车行驶在山道上,“哒哒”的马蹄声踩碎朦胧月光,驾车的看身量是个少年人,一身破旧衣裳将人裹得看不清面容。
夜里行车不便,当马车行到一处破庙时,驾车的少年人“吁”了一声勒住缰绳,马蹄缓缓停驻。少年人转了转有些酸痛的手腕,随即牵着马将其栓在破庙门口的柱子下。
“娘——”少年人掀开车帘叫了一声,脱口而出的竟是少女清脆的声音。
余芳黎眯起眼睛看了看,傻娘蜷缩在马车一角,不知何时已闭上眼睡去了。她收回手,想着这荒郊野岭的应该不会有人,思量片刻,她转身进了破庙。
这里应是一处山神庙,庙宇不大,已经荒废了很多年,地上到处都是杂草,浅淡的月光从破败的窗户照射进来,朦胧间仿佛能看到因余芳黎的到来而扬起的灰尘。
余芳黎搓了搓胳膊,一脚踏进干草堆里。
片刻后,庙宇中堂生起一团火,余芳黎走到庙外,轻声叫醒了傻娘。
傻娘确实是个傻子,然而她的眼睛却是谁也比不上的澄澈干净,她乖乖跟着余芳黎进了破庙,乖乖坐在火堆旁,然后定定地看着余芳黎,一眨不眨。
“娘,睡——睡觉——”余芳黎两手合十放在脖颈处,做了个偏头睡觉的姿势。傻娘愣愣地点了点头,缓慢地躺在地上,脑袋刚好枕在余芳黎的腿上。
腐朽的窗只剩下半个框架凄凄惨惨挂着,挡不住一点夜里的风。余芳黎时而往火堆里扔一两块柴禾,热烈的火光打在她脸上,映出一张冷漠如冰的脸。而当她垂眸看着傻娘时,眼中又全然变成了柔和。
她叫余芳黎——上辈子,这辈子都叫这个名字。
她上辈子死得早,再睁眼时却不知为何成了个奶娃娃,她是带着记忆出生在余家的。她用那双稚嫩的眼,看自己的亲生母亲被人挤兑,折磨,而后一碗剧毒,将她弄成了个傻子。她不在乎余家,那个空落落,冷冰冰的地方不属于她。
只恨她当初太过弱小,没能保护傻娘。
“娘,你别怕,他们现在大概都以为我们已经死了,往后再也没有人能欺负我们。”
她的话飘零在夜里,被风吹撵着回到来时的路上,一直飘回了火光冲天的余家。
“来人啊!走水了!”一阵惊慌的喊叫后余家下人手忙脚乱起来。惊叫的、拿盆的、端水的……他们的身影都在熊熊烈火中挣扎。
在远离大火的一处院子里,小竹听下人前来禀报,沉吟片刻后,道:“是北院那边?好端端的怎么会走水?里头的人怎么样,死了没?”
下人答道:“不知是怎么回事,北院那儿本就没什么人,谁知会……傻娘和四、四姑娘不见踪影,大约是……”
这人说得含糊不清,小竹也不甚在意,挥挥手就让他离开,“行了,那么大的火,她们怎么可能逃得出来,就当是烧死了吧。我这就去告诉夫人,你也回去叫他们别白费力气。”
下人应声:“是了,是了,小的这就过去。”
夜色如水,本该是万籁俱寂,偏偏北院的火烧得噼里啪啦,聒噪得很。小竹刚掀起垂帘,就见床上坐了个人,她连忙走上前去给人披了件披风。“惊扰到夫人了?”
刘媛轻哼了声,“外头出了什么事要死要活的?”
小竹小声把北院走水的事告诉了她,随即又说:“听人说那边火大得很,想来那两人是活不成了。”
刘媛听了没什么触动,眼眸平静得可怕,只是在眸光深处,似乎藏着一汪痛快,“死了也好,免得老爷想着她,念着她。叫他们都不必救火了,烧,钱得干干净净才好。”
小竹点头称是,并没有告诉她自己早同人这么吩咐过了。
一把火,两条人命,消失在余家,仿佛只是投入湖中的两颗小石子,起了一点涟漪,却还是无人在意。
这一夜,余家大多数人无法安睡。
天际破晓,余芳黎迷迷糊糊睁开眼,揉了揉有些发疼的额角。她抬头见傻娘已经醒了,蹲坐着蜷缩在她身旁。
余芳黎回马车拿了干粮给傻娘,随后给马找了些草料,收拾一番后两人一马又踏上了行程。他们一路奔忙,余家早已看不到了,远远的,好像从没有那个地方。
半个月后,余芳黎驾着马从镇上离开,马车里装着她刚刚采买的干粮和衣物。在那些东西中间有一口大箱子,落着锁,看起来十分笨重。傻娘倒不觉得挤,她喜欢枕在大箱子上睡觉。
余芳黎这些年一直有离开余家的打算,奈何她只是一介女流,很多事都不方便做,而傻娘只是丫鬟出身,只是因为长相貌美就遭到无妄之灾。之后怀有身孕,刘媛不敢明着动手,等生下余芳黎,刘媛就变本加厉起来。
余家有很多人,可没有人会想起北院里的两个可怜人。余芳黎韬光养晦十几年,将将攒够逃离余家的银子。但她想得不光如此,银子再多也总有坐吃山空的一天,她得为自己,为傻娘的将来着想。
那只大箱子,就是她的秘密武器。
如此又走了半个多月,余芳黎终于放慢了速度——坐了一个多月的马车,别说是傻娘,就是她也有些受不了了。正是山花烂漫的时节,夕阳西下,天地仿佛是一张硕大的画布,框下了山河无边。
余芳黎三两口解决了馒头,吞了一口水咽下去,休息片刻,她又爬上马车,悠悠然甩着鞭子晃荡在山间小路上。
十七年来她从没有离开高阳县,她谨小慎微害怕行差踏错一步,就连她赚钱的东西都不敢拿出来。而这一次,她看到了山河,星辰,天高云淡。她想,离开余家果然是最正确的选择。从此天高海阔,她再不受任何人的约束。
傻娘虽傻,也被这一路上从没见过的风景迷住了眼,她几乎将半个身子探出小窗,伸手想要摘一朵路边的野花。
“啊……啊……”
突然,傻娘惊叫起来,她趴在小窗边,眼睛死死盯着草丛里的一团黑影。
“吁——”余芳黎赶忙勒马,她掀开车帘冲里头问道,“怎么了?”
傻娘张大嘴,手指着路边草丛,嘴里“嗬嗬”挤了一个字出来,“人……人……”
余芳黎心里吃惊,翻身下了马车,顺着傻娘手指的方向看去,只见得葱笼的野草。她想了想,抬脚走过去,等拨开草丛,果然看到了一个黑黢黢的身影。
“嘶……还真是个人!”余芳黎吞了口唾沫,左看右看弯腰捡起一根木棍,她拿木棍戳了戳栽倒在草丛里的人。似乎是戳到了伤口,那人沉重地吟咛一声,随即又没了声音。
还好是个活的。
余芳黎松了一口气,扔掉木棍,两手并用很快把那人给拽了出来。定睛一看,好家伙!这人身上的血腥味浓得快熏人了。余芳黎看到他脑袋上有个硕大的伤口,也不知以后会不会因此变成傻子。
她费了牛九二虎之力才把人弄上马车,好在她出来时打算得全面,马车上还放了一些伤药,这时候正好派上用场。
傻娘对这人倒是好奇,时不时就要拿手指碰一碰他。在余芳黎驾车经过一条小溪时,傻娘咿咿呀呀伸手指一指小溪,然后再指指昏迷的男人。余芳黎只能无奈地点头,用溪水把男人身上的伤重新清理了一遍,再上一回药,至少看起来不再那么可怖。
而男人的一张脸确实很俊,星眉剑目,本应是凌厉无比的,却又因禁闭着双眼,反而显得有些异样的柔和。也不知怎么样的人才能有这样一张脸。
夜里男人发起高热,傻娘被吓得手足无措。余芳黎只得任劳任怨伺候在他左右,几乎一夜没睡。
第二天,男人清醒过来。他眼神懵懂地看着余芳黎,和她大眼瞪小眼。
“你、你失忆了?”余芳黎目瞪口呆地再次确认问道。
男人侧首,“什么是失忆?”
“失忆就是你不记得以前的事了——你记得自己叫什么,家在哪里吗?”余芳黎说。
男人皱起眉,似是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,点头又摇头,“我乃魏封凌,不知何处是家。你是何人?她又是何人?我为何会在这里?”
看着他越皱越紧的眉头,余芳黎十分肯定他失忆了。没想到这样的智障桥段被自己给遇上了……她忍不住搓搓手臂,眼角的余光一直注意着魏封凌的一举一动。在看到他目光呆滞,神情困惑后的确有那么一点点相信这人失忆了。
难道她要带一个失忆的拖油瓶去凌阳城?且不说这个人是什么身份,就他这一身伤要想治好就得掏空她大半腰包!可、可怎么说她都已经把人给捡回来了,若真让他一个失忆的人自己离开,如果路上出了什么意外,她肯定会心中不安。
而且傻娘似乎很喜欢他……罢了罢了,走一步看一步吧,就他现在这一身伤还不知道能坚持几日呢。如果真活着同她到了凌阳城,那她也不妨留下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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